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为精准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让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日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了《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明确省市重点项目的范围、用地审查的原则和内容、申报办理时限等,规范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管理工作。
精准配置土地要素,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提,我市积极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申报省市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审查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但个别县区仍存在项目选址规划依据不足、审核程序不当、申报材料不规范等问题,造成确定的省市重点项目选址不合理、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等,致使项目在组卷报批落地实施过程中非常被动,甚至难以落地。
为更好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空间开发保护方面的基础作用,严格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理顺“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机制,规范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建设用地审查的原则和内容。建设用地审查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