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2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对临街单位(商户)落实责任制情况实施“绿、黄、红”三色分级管理

沿街商户不履行责任将被挂“红牌”

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明白纸”上墙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为健全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共同体,1月11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在市中华路、府东路与沿街商户(单位)逐一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明确责任,营造全社会自律自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1月11日上午9时许,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跟随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赶到中华路凤凰城附近,为让商户了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执法人员对责任区的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对商户(单位)逐一进行解答。当日,共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74份,并明确了沿街商户(单位)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

据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李强介绍,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精细化管理最后一米的重要手段,能有效促进全社会营造自律自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为市民创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据悉,根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部门将对临街单位(商户)落实责任制情况实施“绿、黄、红”三色分级管理。对主动履行责任区责任,三个月内未出现因违规被查处的挂绿牌;对达到责任区要求,三个月内每个月被查处不超过一次的挂黄牌;对不履行责任区责任要求,一个月内被查处二次以上的挂红牌。同时,根据分级管理情况每月组织评比,利用公众号、户外电子屏为优秀履责单位(商户)进行宣传推广,对积极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责任要求,管理效果差的单位(商户)进行曝光公示,并依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开发区大队将结合智慧监管平台,录入沿街商户、企事业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信息,利用视频监控等对责任区管理情况随时掌握,对“绿、黄、红”分级管理中的挂“黄牌、红牌”的单位(商户),重点监控,对不履行责任要求,管理效果差的单位(商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处罚。

2022-01-12 敏静 对临街单位(商户)落实责任制情况实施“绿、黄、红”三色分级管理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58943.html 1 沿街商户不履行责任将被挂“红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