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推动全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3月14日上午,菏泽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暨全市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会召开。
会上,我市发布了2021年度消费投诉热点信息和老年消费警示信息,表彰了25家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
2022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了“诚信菏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参与放心消费创建主体达54.7万余家,培育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1.08万余家,名列全省第四。受理投诉举报2.7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4.99万元。“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发展数量6.66万余家,位列全省第一。
今年是我市第二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放心消费示范市场、示范商场、示范街区等领域创建工作已列入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倡导公平竞争,同时抓好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让广大消费者满意。
去年年底,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参照菏泽的做法,推进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的开展,积极推动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发展。截至目前,我市共发展ODR企业4451家,位列全省前列,主动化解、调解投诉纠纷380余件次,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消费格局,共促消费公平,打造“诚信菏泽”做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