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1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焰火晚会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国家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有哪些管理规定?群众自行燃放少量烟花爆竹要遵守哪些安全要求?昨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庞少杰做客“政务服务热线”时表示,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根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由相应资质的燃放单位和燃放人员组织燃放。

燃放活动主办单位要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公安机关主要对燃放的规模、燃放单位及人员资质、燃放方案、安全工作方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安全许可。燃放单位要落实燃放期间各项安全措施,承担燃放活动安全的主体责任。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根据《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对群众自行燃放少量烟花爆竹的,应当严格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地方法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本市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下列区域为禁放区域:市城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城区范围内的区域。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022-05-11 敏静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66896.html 1 焰火晚会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