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艳粉) 6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我市推出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企业保留东山再起的一株火种。
据介绍,歇业制度是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市场主体暂时停止经营活动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一项制度。
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亮介绍,新冠疫情以来,部分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歇业制度为暂时无法正常经营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市场主体,设置了“缓冲带”,相当于帮市场主体“冬眠”。
选择歇业的企业,其名称、商誉、商标、专利、经营资质等资源继续保留,不会因通过注册地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等市场需求明确、经营风险降低之后,企业可以随时拿起原来的衣钵,继续出发。
据悉,目前,我市多个县区已有企业办理歇业登记。
市场主体需要办理歇业的,可以根据登记机关去市县(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也可以登录山东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全程线上办理。市场主体依法与职工协商处理劳动关系等有关事项后,仅需填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两份文书,就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歇业备案。
歇业之后,市场主体随时可以自主决定恢复经营。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也可按规定延长歇业期限。市场主体在歇业期内选择恢复营业的,只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终止歇业,就可以恢复正常经营状态,无需再次申请设立登记。市场主体决定不再经营的,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