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2日
第A06版:战疫情·迎春来

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东明十一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对“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东明十一场生猪养殖项目”进行扩建,建设“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东明十一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东明县小井镇范屯村北侧(东明十一场生猪养殖项目南场区南侧),场区占地41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育舍48栋、育肥舍72栋、后备舍11栋、怀孕舍28栋、哺乳舍24栋及配套附属设施和治污区,另外建有办公生活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为年出栏15万头生猪养殖场。

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vd7lnZBArUvK7vcBC4-WA (提取码:dioc)

另外,公众还可以在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规划建设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b_PTxeZfrS-b-pQ4wa5yg (提取码:96fa)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可以按照寄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收件地址:东明县东明集镇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经理

联系电话:15738081628

邮箱:72462446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2020-03-12 山东东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东明十一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 2 2 牡丹晚报 content_7028.html 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