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8日
第A03版:看菏泽·要闻

提醒!车辆“交强险”逾期违法

菏泽交警部门将集中治理;临期车主记得及时续保

发生在牡丹区大黄集镇的一起交通事故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锴) 7月7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门将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逾期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

随着社会发展,机动车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汽车在给人们提供交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汽车用户以缴纳保险费为条件,将自己可能遭受的风险成本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保险人。如果未投保车辆保险,肇事车辆驾驶员可能要承担巨额赔偿,在其赔偿能力不足时,受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证。

我市交警部门近日公布了几起这样的事故案例:

今年4月16日晚,周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牡丹区大黄集镇白寨路口处与杨某驾驶的三轮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周某应付赔偿金114万余元,由于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至今未赔偿;

2021年12月24日下午,张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曹县珠江路撞上步行的谢某,造成谢某死亡。由于张某驾驶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而张某无能力赔偿,受害人至今得不到赔偿;

2021年8月21日凌晨,祝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成武县伯乐大街与行人常某、张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常某死亡、张某一级伤残,后祝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民事赔偿265万元,因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投保任何保险,至今无能力赔偿……

交警部门介绍,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凡是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投保交强险。部分车主因为粗心、繁忙或存在侥幸心理,没有及时为车辆续保,出现车辆“脱保”的情况。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不投保交强险上路是一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后将会按照保费的两倍处以罚款;没有及时续保,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相关损失、赔偿将由车主承担;没有续保的车辆还无法办理年审或过户。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务必留意车辆交强险投保日期,到期前及时续保。下一步,菏泽交警部门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逾期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