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锴 实习生 刘世伟)家住曹县的赵某没有驾驶证,竟然酒后驾车上了高速公路。结果,下高速时被卡口执勤的交警抓了个正着。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8月16日傍晚,五大队菏泽东卡口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开展“夏季突出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19时30分许,一辆从高速公路驶出的轿车驶入检查点,执勤交警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味,随即将驾驶员带至执法站进行酒精测试。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这名叫赵某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执勤交警要求赵某出示驾驶证时,赵某支支吾吾迟迟拿不出。民警通过其身份信息查询,发现赵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他还是无证驾驶。
经了解,赵某家住曹县,当天和朋友一起喝了几瓶啤酒。由于突然要来菏泽城区办事,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还喝了酒,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来到菏泽市区,结果在菏宝高速公路菏泽东收费站下高速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最终,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