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者混合销售其他商品。 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