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19日
第A15版:览九州

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

近期,黑龙江佳木斯、安徽安庆潜山等地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县城楼市销售情况引发关注。对此,农民日报发文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

多地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7月26日,黑龙江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出台十条优惠政策,以购房补贴的方式让利于民,其中一项为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农民购房人,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7月27日,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发布通知称,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经认定后,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

8月3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个部门发布的相关试行文件提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比如,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持不变;研究适合开发适合农民工购买的信贷产品,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等。

8月5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购房补贴、助企纾困解难等方面推出十项政策。其中,针对农民进城入镇购房,阜宁县规定,凡符合2022年度农房改善政策的农户,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农房改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重复享受《通知》规定的第一、二项政策;县域内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缴满6个月并进县城购房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一天,“桦甸发布”也发文称,吉林省吉林市代管县级市桦甸市根据多部门在今年2月1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桦甸市实际,制定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

8月11日,长春发布关于进一步给予进城农民和来(留)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支持的通知称,对进城农民等群体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农民日报:不可“城市生病、农村吃药”

8月18日,农民日报发布《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不能不算后路账》一文。

文中称,农民要不要进城买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那些积累了一定经济实力、确实有需求离乡进城的农民来说,此时恰逢政策“东风”,很多县市针对农民采取了给予购房补贴、享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转学、申请住房公积金、为从事个体经营的进城购房农民减税等政策,降低了购房成本,增加了“进城买房”的含金量,未尝不是一次不错的机会。

但对于那些虽有进城愿望,但暂时没有足够的能力购房,也没有稳定的收入覆盖进城后生活成本的农民来说,举债进城,就要慎之又慎。尤其是一些地方将“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作为农民获得进城购房补贴的条件,更要特别审慎。

我们总说,农村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缓冲区”“蓄水池”。经济繁荣期,农民作为“物美价廉”的劳动力走进城市,为城市创造巨大的利润价值。经济收缩期,农村的宅基地、农房、林地、农田又像一块巨大的海绵,重新吸纳了归乡的人们。

如今,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加大,不少县市希望以各种手段吸引农民进城活跃经济,扩大需求,这样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想要“以房引人”“以房留人”,就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给农民留足后路。

作为“城尾乡头”,县城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制定政策、出台措施,一定要有更统筹的城乡一体化的通盘考虑,切不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更不可“城市生病、农村吃药”。只有尽早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下大力气练好内功,不断完善产业配套和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让进城买房的农民能安居,更能乐业,才是化解县域经济难题的根本之道。

​综合农民日报、遵义发布、天目新闻、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