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上接3版)
清末四大奇案之首
“圣主承天,作君师于下土;良辰当国,行政教于家邦。”电影画外音响起。
庞青云荣任江苏巡抚盛典,于庚午四月初八午时举行。
大雨滂沱,巳时三刻,庞青云下马,向巡抚宝座走去,身后朱红色的大门悄然关闭。突然,三弟姜午阳从斜刺里窜出,持一把利刃狠狠地刺向庞青云。
……
这是电影《投名状》里的镜头,制作精良,演技精湛,极具视觉冲击力。
在《投名状》里,庞青云是一个悲剧式人物。他战场上杀伐决断、骁勇善战,最后却在几名官场“老油条”的谋划下,成了一枚“弃子”。
有人说,庞青云的原型是马新贻。事实上,马新贻被刺,比电影剧情更加离奇曲折,留下了重重迷雾,“刺马案”成为清末四大疑案之首。
清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马新贻在江宁(今南京)赴署右箭道,校阅操练。校阅结束,他返回署衙时遭刺客行刺,重创胁肋,第二天死去。刺客当场被抓获,经多次审讯,刺客只承认是河南人,名叫张汶祥,供词漏洞百出,多处疑点,动机难以知晓,可官方却匆忙结案。记载这一事件的皇帝谕旨,目前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很快,张汶祥被凌迟处死。这就是轰动全国的“刺马案”,成为清末四大奇案之首。
扑朔迷离的“刺马案”
1973年,“刺马案”被改编翻拍为电影《刺马》。1992年,同名电视剧《刺马》播出。2008年,电影《投名状》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第45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电影等奖项,主演李连杰凭此片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
“刺马案”自发生后一直在民间广泛流传,各个版本层出不穷,扑朔迷离,多次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也表明它的广泛影响力。
事实上,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列入清末四大奇案,不只因为曲折离奇和花边内容,更多的在于这个案子背后所隐藏的政治秘密。
晚清史研究学者、曾国藩研究专家王澧华曾接受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采访,讲述了这一段神秘的历史。
据其介绍,马新贻被刺后,随从武弁一拥而上,抓住刺客。据江宁将军魁玉当天向朝廷上奏《督臣被刺出缺折》陈述,当天晚上,江宁布政使梅启照连夜审问刺客,谁知“该犯语言颠倒,坚不吐供。再三研诘,始据供称,系河南人,名张汶祥,而其行刺之由,则一味闪烁,毫无确供”。
第二天,马新贻抢救无效死亡。6天后,朝廷调直隶总督曾国藩回任两江总督;9月3日,朝廷从淮安就近抽调漕运总督张之万赶赴南京,与江宁将军魁玉联合审理此案。魁玉、张之万审案结论是:“张汶祥尝从粤匪,复通海盗。新贻抚浙江,捕杀南田海盗,其党多被戮,妻为人所略。新贻阅兵至宁波,呈诉不准,以是挟仇,无他人指使。请以大逆定罪。”
对此,12月23日上谕斥之为“不尽不实”,因此,朝廷又特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专程来此,“会同曾国藩将全案人证详细研鞫,究出实在情形,从严惩办,以伸国法”。1871年3月20日,郑敦谨、曾国藩会衔上奏《复审凶犯行刺马新贻缘由仍照原拟分别定拟折》,称行刺没有主使,该犯奄奄一息,建议从速结案,将其凌迟处死。
1871年3月26日,朝廷发布谕旨,接受审案结论。1871年4月4日,张汶祥被凌迟处决。
“刺马案”是一桩奇案。有关专家据史料研究,“刺马案”应与湘军和清廷有直接关系。同治三年(1864年)七月,太平天国被剿灭,两江一带成了湘军的势力范围,朝廷害怕湘军作大,难以控制。马新贻正在这时被清廷任命为两江总督,要接替的正是湘军领袖曾国藩。削减和牵制湘军的势力,正是朝廷的用意。
另外,还有人说,慈禧曾有密令,让马新贻调查“天国圣库”之谜(即太平天国财宝的去向)。明显这是湘军和朝廷两大政治集团的博弈,马新贻只是一枚棋子,面临的危险不言而喻。马新贻被刺前,回菏泽探亲,离开时曾告诉家人,“我有不测,不要上京告状,否则不能自保”。这说明,他已经预料到此行的风险。
“刺马”的七种不同说法
目前珍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上谕:“曾国藩着调补直隶总督,两江总督着马新贻调补,英桂着补授闽浙总督。”也就是说,同治七年(1868年),两江总督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闽浙总督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马新贻是接的曾国藩的两江总督,而“刺马”案后,曾国藩“回炉”再任两江总督。两江总督,是晚清政坛中,最受朝廷倚重、信赖的封疆大吏,也是油水最肥、权力倾国的要职。
马新贻和曾国藩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不是简单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牡丹区档案馆藏着曾国藩赠予马新贻的对联、横幅。对联上联为“龙章凤姿照鱼鸟”,下联是“紫袍玉带真天人”。该对联长179厘米,宽40厘米;横幅长150厘米,宽38厘米,内容为杜甫诗歌。曾国藩与马新贻同为朝廷重臣,此对联与横幅均为曾国藩书赠马新贻之作,前款题名“谷山尊兄大人”,后款“涤生曾国藩”。
采访中,经菏泽市历史与考古研究所前所长潘建荣先生推荐,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拜读了马心顿主编的《马新贻史料总览》。马心顿是牡丹区胡集镇东马垓村人,回族。
马心顿在主编的《马新贻史料总览》代前言《直面晚清历史,再现一个真实的马新贻》中,将民间对“刺马”原因,归纳为7种不同说法:
一是,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而“刺马”;
二是,马新贻暗通新疆“回匪”,张汶祥仗义杀逆而“刺马”;
三是,马新贻曾在浙江严剿海盗,捕杀其同伙甚多,张汶祥为友报仇出头而“刺马”;
四是,张汶祥妻罗氏为吴炳燮携家财诱逃,马新贻阅兵至宁波时,张汶祥拦轿呈状,马不予受理,遂遭忌恨。后来,张汶祥私开小押店,逢马新贻出示禁止,张汶祥本利俱亏,生活无着,遂起杀意而“刺马”;
五是,马新贻遵旨裁撤湘勇,触动了湘军集团的利益,被湘军集团会同黑帮势力合谋杀害;
六是,马新贻审理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丁惠衡伤人命案,请托不受,造成“督抚不和”,招致杀身之祸;
七是,马新贻办理安庆教案,先是力持“弛禁”天主教,造成江南教民矛盾冲突加剧。教案发生以后,又偏袒英、法洋人,没有骨气,引愤被杀。
马心顿认为,上述一、二、六、七等4种原因证据不实,不能采纳;而三、四、五等3种原因结合起来,尚属可信。“刺马”案发生前,马新贻对于不法裁撤勇丁与帮会势力勾结为非作歹,已有觉察。同治八年七月十二日,他在《查拿盗匪斟酌办理片》中,曾说“惟各路裁撤勇丁络绎不绝,虽经随时资遣,而不法游匪潜踪逗留,乘间劫掠,到处皆有。其中更有结盟拜会之徒,存心尤为叵测,若立置重典,不足以警凶顽”。
《李鸿章传》中有一段发人深思的记述,“火烧望海楼教堂、殴毙法国领事丰大业等人的教案。奉命查办的直隶总督曾国藩“谤议丛积’,旧病复发。天津教案尚未了结,江南又起波澜。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张汶祥刺杀,震动朝野。此事与裁撤之湘军有关。面对如此严重的‘内忧外患’,清廷不得不借重李鸿章及其淮军。清廷起初是让李鸿章移师入直,预防法国水师侵扰。继而调李鸿章为直隶总督,以代替调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而湖广总督一缺则令李瀚章调补。这次人事变动,标志着在清朝的政治天平上,李鸿章压倒了曾国藩。清廷让曾国藩从直隶移督两江,显然是为了推卸天津教案办理不善之责和借助其威望镇抚‘江表疆,东南财赋’。曾国藩辞让不就,李鸿章致函劝慰:‘谷山近事奇绝,亦向来所无。两江地大物博,断非师门莫办’;‘若七年秋不妄更动,或谷山僻在海滨,竟免斯厄。每读负乘致寇之语,不禁瞿然。江介伏莽最多,非极威重,不足销无形之隐惬也。’在这里,李鸿章公然把曾国藩、马新贻的厄运,统统归咎于1868年清廷人事安排的失误,倾吐了长期郁积于心头的不满情绪。”以此可见,马新贻是清廷与湘军集团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是有可能的。
一代循吏,终归故里
1871年二月廿六日,马新祐率侄儿马毓祯扶马新贻灵柩,携眷属回归故里。沿途居民送别者,络绎不绝,无不失声痛哭。五月十七日,到达菏泽县城。六月十一日,马新贻安葬在菏泽西马垓村。
马新贻死后,同治皇帝加封太子太保,并亲赐祭文、碑文,谥“端敏”,入祀贤良祠。江宁、安庆、杭州、海塘及菏泽都为他建祠,以祭祀纪念。循照清律规定,在西马垓村西北兴建马新贻陵园一座。陵园坐北朝南,规模恢宏,墓碑镌刻“皇清诰授光禄大夫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两江总督谷山马公墓”。
李鸿章为马新贻题写挽联一副,上联是:海岱育英灵,有昭褒忠,百尺穹碑刊刻草;下联是:江淮留政绩,闻风堕泪,千秋遗爱颂甘棠。陵园内文武侍官、石马、石羊等石像生,肃立神道两旁。
马新贻遇刺身亡后,曾国藩“回炉”再任两江总督,亲赠马新贻挽联一副。上联是:范希文先天下之忧,曾无半分逸豫;下联是:来君叔为何人所贼,足令百世悲哀。
历史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写史者却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纯度”为百分之百的历史是不存在的。
“刺马案”已过去150多年,其事发之突然、案件之扑朔迷离,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既然“刺马案”在第一时间就不清不楚的,那么以后就更不存在弄清楚的可能性了。
此后种种说法,多有演绎、推测的成分,有的甚至是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乃至胡说八道。毕竟时代渐远,沧海桑田,“刺马案”终归难逃湮没无闻或戏说曲解的宿命。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些真实的历史已经永远失落了,所看到的历史是为了现实而重构的。但有一点我们应该坚持,评价述说马新贻这样一位历史人物,着力点应该在“刺马案”前而不是“刺马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