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锴 实习生 刘世伟) 9月13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了解到,郜某与别人吵架后怒火难平,竟将怨气撒在了他人的车辆上。虽然泄了愤,但他却要因自己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可谓得不偿失。
8月20日,皇镇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工地工作人员报警称,施工现场四辆车被人砸坏。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
经现场勘查,民警确定四辆车为同一犯罪嫌疑人破坏。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一名男子进入警方视线。经走访调查,民警确定该男子为郜某。很快,民警依法传唤郜某。面对证据,郜某承认了自己砸坏他人车辆的事实。原来,郜某当天与人发生口角而心中烦闷。路过该工地时,余怒未消的他便将四辆车砸坏泄愤。
目前,犯罪嫌疑人郜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