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07日
第A04版:看菏泽·城事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鄄城3场所被处罚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卫东)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场所码”扫码登记是当前疫情防控的规定和需要,但仍有个别单位、场所不遵守防疫要求,不按规定执行“场所码”扫码、登记,对政府通告置若罔闻,违反防疫规定,加大了疫情传播风险。11月6日,记者在鄄城县公安局了解到,日前,鄄城县有3家场所由于疫情防控不力被处罚。

11月4日,鄄城县公安局陈王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金水桶养生会所、影院网吧、华驿智能酒店未按照鄄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场所码”扫码、登记,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会所负责人吴某春、网吧负责人张某、酒店负责人窦某涵予以行政处罚。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鄄城警方呼吁:所有单位、场所要自觉服从当前疫情防控大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使用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自觉扫码、配合验码。对违反规定,拒绝履行义务,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