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锴 实习生 刘世伟)1月3日,郓城警方对东营市的张某开出万元“罚单”。据悉,张某因非法出借银行卡而被罚。
1月5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郓城县公安局了解到,2022年9月16日,郓城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被他人提供的虚假车辆抵押合同骗取33万元。
接到报警后,警方通过追踪受害人资金流向,发现有一笔被骗资金转入到东营市东营区张某的银行账户上。1月1日,办案民警赶至东营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张某抓捕归案。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出借给他人进行犯罪活动。
1月3日,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不可将自己的手机卡、QQ号、微信号等通信工具以及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微信号等支付工具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同时,要积极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反诈意识,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