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24年来,他接、转、办环境信访案件6757件,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00余件,多次荣获二等功、三等功。他总是说:“我年轻,这活就得我干,将来肯定还会有更年轻的同事从我的手中接过这项工作,就像我接过来时一样。”不管是掉入冰冷的污水,还是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恐吓,亦或是在妻子住院时,都没阻挡住他对环保事业的坚守。他就是被授予菏泽市“担当作为、乐于奉献”先进典型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林国强。
现年45岁的林国强,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来致力于环境执法工作,2000年6月入党,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以来,在同事的眼里,他的日常没有昼夜之分,没有节假日,执法车就是他工作中的“家”。没有休息的地方,累了就停车睡会,这些就是林国强作为一名环境执法人员的真实写照。
坚守执法一线,经历生死瞬间
“哎呀,多少年没穿过正装了,一年四季牛仔裤、运动鞋,省不少钱。”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林国强告诉记者。林国强工作方式特殊,执法过程中需要亲力亲为,上窑洞、取水样、查三排(排水、排污、排气),经常是沾满全身的污垢,“穿牛仔裤、运动鞋,便于工作。”林国强说。
2006年秋天,林国强接到群众举报,菏泽城区有一家洗浴中心烟囱冒黑烟。他立即与媒体记者联系,并到现场进行处理。当林国强与记者赶到洗浴中心门外录像取证时,忽然从里面冲出一个人,手里举着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20公分厚的砍刀跑了出来,面对那把刀的时候,林国强没有退缩,一直坚持自己的立场,依法办事。“事后想想真的后怕,当时也没什么办法,躲也解决不了问题。”林国强告诉记者。
“掉进窑坑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真怕自己爬不上去。”2012年7月份,林国强接到群众举报,有一家纸厂偷排废水。他当天夜里突击检查,零时左右就在附近蹲点。“他们企业平常不敢乱排,都是在夜里,偷偷地排,而且时间也不确定。”林国强工作经验丰富,一直等到凌晨3时,发现污水从河道边的水泥管中流出,林国强趴在水泥管上开始取水样,随后,他顺着水泥管道走向排污口。由于天黑再加上管道湿滑,不小心滑了下去,窑坑里杂草很多,裤子当时就被挂烂了。幸亏坑里水浅,林国强试着爬上去,都没能成功,直到他摸索到了一条雨水冲刷留下来的沟槽才爬了上去。林国强感慨地说:“虽然调查的过程有很多困难,但执法还是成功的。”
11年枯燥信访工作,件件有落实
2007年,环境信访工作大量增加,局领导安排林国强接手这项工作。工作中,他认真负责,处理起信访件总是认真仔细,生怕有失误。“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咱们工作的漏洞呀,我们得补上。”领导的这句话是林国强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动力。
林国强告诉记者:“信访工作是枯燥的,更是随时随地的。为了确保我们市的12369环保热线能够24小时畅通,我把固定电话设置为无人接听时转移到了我的手机上。”
“这么多年下来,头两年听到电话响就哆嗦,到后来时常幻听自己的手机响,强迫自己去适应这种生活,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2017年,林国强妻子因病在济南住院治疗,而此时恰恰逢中央环保督察。为了不耽误工作,他在陪护期间把办公的笔记本带到医院,两个多月共指导县区局处理环境信访1000余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陪护的时候,当时心里就一个想法,就是别出事。我妻子很支持我的工作,她看我忙的时候,能不打扰我就不打扰我。看着她躺在病床上,心里很不是滋味。”林国强说。
创新案件自查模式
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林国强创新了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的自查模式,每一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并不马上移交法规科审查,而是由调查人员自查,包括调查经过、违法事实、证据及证明方向、法律依据以及最终的建议,每一项都要自查:调查过程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缺失、是否合法有效、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是否形成有效证据链条;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符合规定;建议是否适当等都要确定没有问题后才移交。通过使用这一自查模式,他移交的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问题案件。有些受到处罚的企业的负责人和律师开始对处罚还有不同看法,但在看了自查报告后,都直接表示对案件无异议,主动接受处罚。
“人家说的闻见特别臭的味道就反胃,我自己没有经历过,没有着个概念,直到2018年处理垃圾发电厂附近群众搬迁问题的时候,才明白了。”林国强对这件事记忆犹新。2018年,市内一家垃圾发电厂因群众未搬迁就投入生产,省厅多次催办,县环保局迟迟做不出处理意见,市环保局领导把这件事交给了林国强。
林国强告诉记者:“当时过去,没有带防毒面具。我想着,能有多臭啊,到了之后,熏得我当时就想吐。”林国强强忍着,在设备上,在垃圾堆成的“山”上钻来钻去,为该企业列出了六项大问题。最终以涉嫌未落实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投入生产为由立案处罚。他利用自己娴熟的取证技巧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制作了合法、详实、完善的全套证据材料,在一份份录像、一张张照片和全套的证据材料面前,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企业确实存在问题,表示马上对照环评及批复进行停产整改。在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固化后的飞灰仍未采取措施整改,又以该企业涉嫌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流失为由进行了立案处罚。企业受到了惩罚,也接受了教育,对环保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多年来,他工作认真,兢兢业业,接、转、办环境信访案件6757件,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00余件。林国强始终认为,处罚不是目的,却是不可缺少的手段。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才是对守法企业真正的公平,才能守护我们的蓝天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