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汪战兵,身份证号码3729301991XXXX3330。
我单位受理的朱建霖被盗窃案,因无法直接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公告如下:
2022年4月15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汪战兵蹿至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正阳西路宝源路公交站,将公交站附近的一辆上锁的电动车盗窃后为自己使用。你的行为已构成盗窃。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拟对你进行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你有到公安机关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申辩,公安机关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告知民警:李孝禹 孙兴宝
联系方式:0532-66578081
青岛市公安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3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