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淑娅 通讯员 庞承佩) 在220国道牡丹区都司段,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被撞伤,轿车驾驶员却并没有停车,而是逃离了现场。经过缜密侦查,牡丹区交警大队民警近日成功破获“3·13”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13日15时33分,有群众向菏泽市110指挥中心报警:在220国道牡丹区都司镇北马庄村路口,一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乘车人被撞伤,肇事者已驾车逃离现场,请求民警快速出警。牡丹区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民警在案发现场仅发现遗留血迹、受害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以及一个大众车标,其他再无物证。民警随即向来车方向和逃逸方向寻找监控摄像和目击证人,未曾找到有价值的线索。经过对现场散落物勘查并结合其他证据,民警推断嫌疑车辆是大众速腾牌轿车。随后,经过调阅220国道都司段沿线30余处监控录像,民警在距案发地点5公里的一处监控录像里发现,一辆白色大众汽车嫌疑较大,但根据模糊的视频录像无法准确判断车牌号码及车辆具体特征。
民警进一步推断,肇事车辆可能是从德上高速驶出,随即对该时间段前后驶离过高速路口的车辆进行比对。经对同一时段行经高速卡口的100余辆白色大众轿车进行排查,最终确定一辆鲁R56***牌照车辆嫌疑较大。民警进一步扩大走访范围,有群众反映事故当日夜里,在都司镇一偏僻角落停留着一辆可疑车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群众举报车辆正是鲁R56***牌轿车。
经查,该辆轿车的车主为郭某。民警依法传唤车主郭某。郭某迫于压力到牡丹区交警大队投案,并对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并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