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2020年全市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两方面的工作重点,制定了压实各级责任、深入挖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突出打击重点、严格落实“签字背书”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
方案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督军”职责,结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注重发现和查处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伞不挖、有案不查等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法处置,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行为等区分开来,防止随意“拔高”或“降格”处理。落实《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稳慎处理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特别是政法系统人员的举报,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坚持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后顾之忧,激励担当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