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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5 号)
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民的提请,于2010年2月26日任命:
张捍民、陈天生、胡彩云、袁建东、逯其彦为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天生、赵华峰、刘峰、程秀立、张玉林、黄启军、黄贤亭、董雪凝、曲海舰为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玉佩、高利军为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玲、田连合、范莹、安伟杰、张莉、乔建设为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陶学森的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