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收藏价值高于兑付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同志,帮我看看,这是国家发行的债券,现在银行为啥不给兑换了?”4月20日上午,一男子手持一张旧债券来到本报求助。
这位男子名叫黄玉君,今年43岁,家住泰安市东平县,目前在菏泽洙水河工地上施工。前几天回老家时,他意外发现了一张老债券,返回菏泽后便他拿着债券赶到金融部门要求兑付,却被对方以无法辨认真伪为由拒绝。记者看到,黄玉君的这张债券虽然比较破旧,但“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字样还比较清晰,面额为“2万”元,背面有“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印章。“如果这张债券还能照面值兑付的话,再加上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黄玉君想弄明白金融部门为什么不给他兑付。
随后,记者调查得知,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债券面额按人民币(旧币,即第一套人民币)分为l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5种,1955年增加100万元1种,1956年改按人民币(新币)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6种。由于一万元旧币只能折合现行人民币1元,即使加上利息,当年一万元的债券最多也只能兑付1.32元。因此专家建议,黄玉君持有的债券兑付远不如收藏划算。
(陈 力)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