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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王 众)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政府公布调整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比调整前有了大幅度的增长。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的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6.5元/小时。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及停产企业的留守人员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适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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