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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千元罚款
中国菏泽网消息 福建省泉州市19岁青年刘某在广州打工时被人“聘请”,通过“碰瓷”敲诈他人,近日来到菏泽再次作案,被群众识破并报警,受到应有的处罚。
6月1日10时30分许,市民王先生驾驶机动三轮车在牡丹区北城办事处附近经过时,一名骑自行车的男青年突然撞向其三轮车,随后倒地并大喊“三轮车撞人了”。随即,从附近冲上几名男子拦住王先生,声称不拿治疗费就不让走人。急着赶路的王先生见此情景只好自认倒霉,拿出2000元钱息事宁人。
周围群众看到男青年明显讹人,便拨打110报警。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群众配合下骑自行车的青年刘某抓获。经讯问得知,男青年姓刘,福建省泉州市人。今年5月,他在广州打工期间,被人高薪“聘请”,多次专门骑自行车撞机动车,从而骗取“医药费”。5月30日,刘某伙同另外几名男子来到菏泽城区,以同样的手段在菏泽郊区作案两起。
民警提醒,司机朋友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不给“碰瓷”人员可乘之机;如发生交通事故应按正常程序解决,先报案,保护好现场,然后根据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如果遭遇对方讹诈,要及时报警。
(兆如 冯 锴)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