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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会芹
目前,我市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新农村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把建设新农村放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群众办好事的高度来抓。
建设新农村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农村住房建设不要人为地拔高,不要一味地建设高层、建广场,要了解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在村庄合并中,不能违背群众意愿,违背现实情况,不切实际地扩大合并规模。特别是在拆迁工作中,要依法评估、依法拆迁,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在新农村建设中,中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内容涉及广泛,其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重要位置,农村精神文明、村容村貌、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真正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努力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所建成的试点村文化大院、卫生室、体育设施等都要配套齐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化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要不断完善等。只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的配套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才能得以改善,也必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