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孩子隐私权何必用法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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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孩子隐私权何必用法

2010-09-03 00:17:43 来源:菏泽日报

  

  家长偷看孩子的短信聊天记录,也不一定就是侵犯其隐私权。有时,父母也只是想通这种方式查找一下自已教育孩子方面的缺失。如今,却以法律明确规定此举违法,这岂不在父母与孩子之间划上了对立的界限。笔者以为,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孩子隐私权有其不妥之处。

  

  其实,早在重庆市出台类似条例之前,湖北、山东等也立法“禁止家长偷看未成年人网上聊天记录”。但事与愿违,这些规定并没有赢得公众的认可,相反,却迎来嘲讽一片。为什么本意上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规定无法赢得民意的支持?首先,不管出台什么条例,都是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以利于孩子们在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里健康成长。但是,立法规定必须以现实为基础,这种把父母子女推向对立面的立法实是叫好不叫座。其次,即使有了法的依据,就真的能禁止父母不再窥视孩子的聊天短信记录。笔者认为,非也!父母对孩子的关心与爱并不能止于一项法规的出台。随着孩子们所处环境的越来越复杂化,父母想了解孩子心理动向的心情日益迫切,最终的结果是难免有些家长以身试法。试想,真出现一个“吃螃蟹”者,孩子还真就与自家爹娘对簿公堂?就是真对簿公堂,谁输谁赢,又有何益。最后,若因公堂对簿造成父母与子女关系从此僵化,这岂不与我们提倡的和谐家庭相悖。

  

  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对其精神和心理进行保护无可厚非。即使有时可能被迫需用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也不能被一棍子打死,扣上违法犯规的帽子。相信大多数家长,与其因偷看孩子个人信息被唾弃,也不愿因一时疏忽致孩子走向邪路而扼腕叹息。再者,作为一名中学生,能会有什么绝对的隐私不可向父母告知?真若是这个隐私不能见于阳光的话,还不如早早被叫停的好。而据媒体报道,未成年的孩子因受到网络负面信息的影响而走向邪路的事例实属不少,这就不能不追究其父母的责任了。从此可以看出,父母之左右为难之处了。虽偷看孩子的个人信息有不当之处,但若不及时洞察孩子心理走向,又会因孩子走极端而受到良心上的谴责。鱼和熊掌真乃兼顾不得也。

  

  当然,若是孩子还将自己的短信、聊天纪录、日记与父母分享,父母与子妇之间推心置腹无话不谈,这个立法岂不显得多余。中国的家庭应当改变刻板的家长制作风,但也没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惩罚对父母的溺爱过当行为。不让父母涉嫌孩子的任何隐私,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放纵。 我们倡导家长在某个年龄段慎看孩子隐私信息,但由此立法禁止实为不当。

  秦广英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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