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孩解馋铤而走险盗窃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为给孩解馋铤而走险盗窃

2010-10-18 17:19:59 来源:牡丹晚报

  

  行窃时暴力反抗,构成抢劫嫌疑

  

  中国菏泽网消息  自家没有种花生,为了给孩子解馋,竟然伙同他人去盗窃。结果在盗窃时被发现,双方扭打过程中打伤对方,致使盗窃行为“升级”。日前,鄄城县阎什镇的张某被刑事拘留。

  

  今年40多岁的张某是阎什镇打席张庄村人,常年在外打工,前不久回到家中,忙着秋收秋种。因为自家地里没种花生,孩子有些羡慕别人,张某感觉对不起孩子。一天晚上,他和关系较好的本村村民张某某密谋,决定到外村偷些花生来。当晚11时,两人来到阎什镇苏庄村,发现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摆放着不少装满花生的编织袋。张某翻墙入院后搬起一袋花生,正准备递给墙头上的张某某时,惊动了这户人家的小狗,汪汪的叫声惊醒了主人苏某。苏某夫妻从屋内跑出,一边大喊“抓小偷”,一边去抓张某。张某某看被发现跳下墙头迅速逃跑。

  

  由于不甘心被抓获,张某与苏某夫妻廝打过程中随手从地上拿起一个小板凳,扔向对方,致使苏某妻子额部和右眼下方受伤。随后,张某被闻声赶来的苏某的邻居抓获,并送交当地民警。当晚,苏某被刑事拘留。

  

  “在盗窃过程中暴力反抗,致使失主轻微伤,从法律上来说,盗窃的性质就变成了抢劫。”10月16日,鄄城县公安局阎什派出所所长马爱民介绍,“现在,苏某非常后悔自己的举动,他家属已付给苏某妻子3000元钱的医疗赔偿费,此举有望使法官在对他量刑时酌情考虑。”

  (周 锋)

 

(责任编辑:正强)


发送DZHZSJB到10658666


订阅菏泽手机报 菏泽新闻早知道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