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廉租房即将接受申请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首批廉租房即将接受申请

2010-12-01 17:00:00 来源:牡丹晚报

  

  明年“五一”前后交付使用;申请人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1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市区首批288套廉租房主体已完工,明年“五一”前后交付使用,数日内即可开始接受申请。

  

  根据刚刚印发的《菏泽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申请人须同时符合5个条件:一、申请家庭成员在两人以上,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口(非农业),在市区住满三年,其他家庭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二、申请家庭享受城区低保;三、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均无产权房屋;四是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除外);五是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除外)。

  

  符合条件者可于近期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取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或社区初审后,合格的报送属地办事处;办事处审核后,提出意见并张榜公布,并将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材料经市房管、民政部门审核,由市房管部门公示、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房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市区首批288套廉租房在菏泽龙田名郡小区内(该小区位于市大学南路、菏刘路北),包括11、12、13号楼,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或两室一厅一卫,或一室一厅一卫。目前,廉租房主体已完工,其配套设施和内外装修正在进行,明年“五一”前后可交付使用。

  (周 锋)

 

(责任编辑:正强)


发送DZHZSJB到10658666


订阅菏泽手机报 菏泽新闻早知道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