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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集资群众损失被挽回

2010-12-06 17:43:21 来源:菏泽日报

  

  民警为群众挽回损失280万元 群众赠锦旗致谢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吕兆如)12月1日9时许,牡丹区西城办事处梁李庄村民打着上写“感谢共产党”“感谢人民的好警察”的横幅,敲锣打鼓来到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真情感谢分局民警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今年7月,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牡丹区西城办事处居民胡某等53户群众报案称:原菏泽市皮革厂张某与其妻子马某自1997年开始,以生产经营需要资金以及建厂房为名,许以月息1.5-2.5厘的高息,从胡某等居民手中借款本金280余万元。2000年,张某夫妇离开菏泽。2005年,张某夫妇返回菏泽后,声称钱已赔光,无法向村民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因为涉及群众多,资金量大,且受害人均为60岁以上老人,牡丹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组成精干力量进行侦查。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专案组民警对该案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因为受害人均为张某的邻居、朋友及生意伙伴,难以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查证案件的同时,办案民警对受害群众做了大量安抚工作,并将案件的侦办情况及时与他们交流,赢得了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牡丹分局积极向牡丹区政法委汇报,并召集公、检、法三机关共同商量该案,达成以法院为主,公安机关配合,共同解决此事的共识。侦查期间,因涉嫌非法集资的嫌疑人又有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的嫌疑,又抽调刑警大队民警会同经侦大队对有关环节进行认真侦查疏理。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张某与参与集资群众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将受害群众的集资本金全额兑付,按银行利率支付相应利息。至此,整个事件得以圆满解决,53户居民向办案民警赠送锦旗致谢。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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