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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菏泽销售加强合同与信用管理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恒之) 近年来,中国石油山东菏泽销售分公司高度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增强公司全员的诚信意识和品牌意识,把守合同重信用视为企业的生存发展之本,坚持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认真执行《合同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被评为“菏泽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为规范各类合同,杜绝合同歧义,公司按照山东公司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通过中国石油股份公司合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流转审批,合同的文本由专业人员从技术、经济、法律方面进行三项审查,规避了经营风险,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登记、存档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合同订立后,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密切注意相对人同时履行的情况,避免发生经济损失和其他风险,从而使合同履约率达到98%以上。对签订的合同文本及相关的文书、电报、传真、图表、电子邮件、电话记录等原始资料,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保存,填写《合同管理台帐》,录入股份公司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公司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认真执行合同条款,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信用管理方面,公司“以诚为本,恪守信用”,以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为目标,注重抓好企业质量信用、企业纳税信用、企业管理信用和商业管理信用制度的落实;注重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倡导诚信观念,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公司全员的诚信意识和整体素质,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要求和行为取向,抵制失信行为,增强行为自律,追求企业信誉,树立起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发展。
(通讯员:王永璐 翟 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