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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车辆高停车费被退还
2011-03-31 09:22:18   来源: 牡丹晚报   字体大小

停车半小时 收费四十元
车主:要价实在太高;交通部门:协调退款


    中国菏泽网消息  车辆因非法营运被扣押至停车场,半小时后,车主交完违章罚款去开车,却被停车场工作人员索要40元停车费。牡丹区交通局了解情况后,要求执法人员予以协调,退还40元停车费。

 


    3月27日上午,在菏泽城区经商的张先生驾驶一辆面包车行驶到市人民路公铁立交桥附近,由于面包车不是营运车,却拉载了饮料,被牡丹区交通局执法人员查获。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面包车扣押至市长江路附近一停车场。半小时后,张先生交完违章罚款到停车场开车,却被告知需交40元停车费。交涉无果后,张先生只好如数交了停车费。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菏泽市区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对依法查扣的车辆,停车场每天收费标准为10元。

 


    3月29日,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牡丹区交通局非常重视。“停车半小时就收费40元,确实太高了!”该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他们并没有自己的停车场,所扣违法、违章车辆均就近停至私人停车场。该负责人当即要求当事执法人员到停车场交涉,协调将40元钱退还张先生。

 


    张先生对牡丹区交通局和本报记者表示感谢的同时,也表示:“牡丹花会即将开幕,希望有关单位不要给牡丹城抹黑。”   (周 锋)

 

 

 


 

  (责任编辑: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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