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 者 刘 洋) 日前,因与女朋友斗气,故意砸坏别人广告灯箱的男青年李某被我市民警抓获。
“没想到广告灯箱被砸这种小案子,公安机关也当作大事去办,消除了我对同行的猜疑,民警这种‘小案大破’的作风让我很感动!”说起自己广告灯箱被砸案件,个体经营户王兰芝然感叹不已。
前段时间,王兰芝看到自己的广告灯箱被人为损毁,怀疑是同行所为,便把这一情况反应给包村居民警。然而,令王兰芝没想到的是:民警不仅细致勘查了现场,调取街面监控录像,还走访调查了很多群众,破案后还专程向她告知了作案人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
“一个价格不足300元的广告灯箱,竟然让公安机关如此费心,自己感到很‘过意不去’”王兰芝说。
小案涉民安,小事连民心。一件小小的灯箱案,正是我市公安机关从“小”着手打造新型社区警务机制的一个缩影。
今后,诸如酒后破坏公共设施、邻里拌嘴这样的“小案件”、“小纠纷”将更多纳入警方视线。从现在开始,我市公安部门全面推行“小警务”工作机制,从“小案件”侦破、“小纠纷”调解、“小隐患”治理、“警务小节”整改等“小处”着手,以小积大,以小致大,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破“小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公安机关树立“破大案是政绩,破小案更是政绩”的理念,充分发挥包村居民警的作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反映的小线索、小信息,及时查处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小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想“小处”,真心爱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进行换位思想,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从“小处”着想的理念根植于民警思想中,使民警认识到:小处不小、小处连全局、小处连民心。
解“小纠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充分基层民警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竭尽全力把小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现场,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消化、不激发。
治“小隐患”,确保公共场所安全。按照“严密、细致”原则,包村居民警深入到社区、村庄,走进企业单位、公共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大排查、大清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防范漏洞决不放过,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整改到位、跟踪检查到位。
改“小节”,确保队伍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业务、队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切实解决部分民警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人难找、事难办”和警容风纪不整、精神面貌不佳、工作作风不实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影响公安形象的“小问题”。
做“小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做小事、维大安”的思想,不断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凡是涉及群众利益,无论事大事小,都认真对待、及时办理。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还制定75条具体措施,对上门为老弱病残人员办理相关证件等这样的“小事”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办理时限。
短评
“小警务”促进“大和谐”
为群众办“小事”,快侦快破“小案”,排查治理“小隐患”,慎重解决“小纠纷”,注重自身“小节”......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小警务”解决的似乎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换得的却是“大事”减少,是一方平安和百姓满意。
“小警务”从根本上说,就是从小处着眼,从细处入手,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更需从“小”着手,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唯此,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公安机关执政为民,更要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把小事办好,从小到大,由点到面,这样才能夯实社会和谐稳定之基。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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