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姜培军)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月起,我市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给予医疗保险补贴。
据悉,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人员包括:2011年7月1日后办理领取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以及2011年7月1日前已经开始领取、7月1日后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
医保补贴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市直单位失业人员即日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失业保险窗口办理有关手续,各县区失业人员到本县区人社部门办理。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达到7500余人,医疗保险补贴每年需800万元左右。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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