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依法从严惩处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7月25日,我市城区道路上接连发生两起多车追尾事故。为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高温天气下重特大交通事故,我市交警部门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活动,强化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管控措施。
严格车辆检验标准。即日起,交警部门对辖区内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客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有关行业标准。对擅自改型改装的公路客运,责令其恢复原状,经营者未恢复原状的,不得从事营运。公路客运车辆须依法安装行驶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
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利用交通违法业务处理信息系统、驾驶人管理系统对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和驾驶证审验等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不良记录的驾驶人进行培训考试,并重点跟踪管理,建立重点驾驶人排查台账。
加强重点运输企业管理。结合交通部门对辖区内公路客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不严,以及一年内发生3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限期整改并予通报。对6个月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公路客运企业,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违者依法从严惩处。
加强路面管控。上高速巡逻、督导制度,重点清理高速公路上下客等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对公路客运车辆逐车进行认真检查,凡发现客运车辆超载的,一律从重处罚,卸客分流。车辆逾期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技术检验或制动、轮胎及安全设备(含安全门、灭火器等)等不合格的,不得载客出站和上路行驶。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针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以生动鲜活的案例教育驾驶人认清当前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并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还要督促各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对驾驶人的长效安全教育机制,有效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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