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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郭卫东 见习记者 洪健 守东)
一个月之内,菏泽花城小区三次停水,每次停水时间都不低于3天。酷暑中,苦不堪言的小区居民多次向本报反映,他们已无法承受“几天一停水、一停好几天”的折磨,希望有关方面能彻底解决小区用水问题。
近日,记者多次到花城小区调查,希望找到小区屡屡停水的原因。
“没水,不能洗澡,没法做饭,咋生活?”小区居民吕女士告诉记者,“去年,物业公司把电子水表更换为机械水表,从那以后问题不断,物业公司以水费收不上来、水表数不对等理由,屡屡停水。”
“电子水表实行预付费,居民购买的‘立方数’用完应自动停水。但是我们发现部分电子水表有问题,‘立方数’用完了也不断水。这样产生的水费就无人买单。”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城服务处经理王建勋说,去年10月27日,服务处将小区大约三分之一的电子水表换成了机械水表。“问题并没有解决。总表和分表读数相差很大,部分居民恶意欠费,个别居民私改管道,把水表卸掉偷水。”王建勋说,种种原因导致小区拖欠水费10万多元,“没有办法只好停水”。
8月4日下午,市房管局、菏泽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姬庄社区、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专就此事召开会议,商讨解决方案。市房管局副局长周朝义表示,花城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其物业费、水电费收取一直比较困难。姬庄社区正积极筹建花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体现居民自治的权利。关于前期拖欠的水费问题,小区物业管理处应加大收费力度,张榜公示欠费业主名单,督促他们结清水费。
周超义指出,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周超义表示,有关经营单位应该服务到用户,从根本上解决物业公司收费难的问题。
为解决花城小区停水问题,市房管局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经调解,自来水公司同意暂时恢复向该小区供水。但是,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水单位目前没有能力服务到每家每户,小区物业公司应该制定具体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拖欠的水费应尽快偿还。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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