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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定陶县一级伤残退伍军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李洪华
文/孟凡光 李长松 高雷鸣 图/张国庆 高雷鸣
中国菏泽网讯 李洪华个头不高,一米六二,长了一张“包公脸”。左手一幅单拐,每走一步都靠拐杖支撑,像他这样的身体,实在难以让人相信他就是32年如一日穿梭于千家万户,满腔热血义务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的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
带着困惑和敬佩,笔者走近了李洪华……
李洪华说:“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人民群众的无私帮助,使我走上了义务调解社会纠纷的道路 。”
李洪华是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人,1951年1月出生,1969年3月入伍,1973年12月入党。他在部队期间,因工作优秀,表现突出,多次受到上级嘉奖,并于1974年12月被提拔为代理排长。1975年4月,因训致残,评为一等伤残军人。1979年2月,云南边境保卫战爆发,李洪华所在部队奉命备战。当时虽然他仍然无法站立,生活不能自理,但为了不给部队增加负担,主动向领导提出复员请求,于当年3月回乡务农。
退伍后的李洪华生活一度十分困难。他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5岁的女儿,一家三代、四口人,挤在两间又矮又窄的土坯房里,一遇上雨天,房顶就四处漏雨,摇摇欲坠。由于军地交接出了点问题,李洪华4个月没领到伤残补助金。再加上他妻子的户口不在村里,参加村里劳动不计工分,他自己又因行动不便,无法参加集体劳动,生活比一般家庭更加困难。
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后,特地资助他4000块砖,半方木料,让他翻修住房。村委会破例划给他一块宅基地,还由村里出工,组织村民帮他打土坯、修房子。乡亲们也纷纷主动前来帮忙,有的还送来饮食衣物,邻居蔡大嫂甚至把家里仅有的20斤地瓜干拿出一半,帮李洪华渡过难关。就这样,在政府和乡亲们的帮助下,李洪华搬进了新房,生活也逐渐有所好转。
政府的亲切关怀,乡亲们的无私帮助,让李洪华十分感动。“我不能坐享党和人民的关怀照顾,我要为乡亲们做点事情。”李洪华暗下决心。可是,一位连站立都非常困难、生活还要靠人照顾的残疾人,又能干些什么呢?李洪华一连想了许多天,始终没有答案。
这时,一位邻居向他建议:“洪华,咱们村里人多姓杂,邻里间吵嘴打架的事时常发生。你有文化,当过兵,又是党员,要是你能出面调解村里的矛盾纠纷,可就给村里帮了大忙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李洪华觉得调解工作关系到稳定大局,不仅能帮乡亲们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减轻政府负担,促进社会和谐,是件一举三得的大好事,决定义务承担起这项重任,为乡邻调解矛盾纠纷。
没承想,一路走来竞是32年!
村党支部书记郝兆安说:“李洪华拖着个残腿,义务给群众调解矛盾纠纷,先后用坏了16支拐,3辆自行车,其间甘苦可想而知。”
32年来,李洪华拄着拐杖,拖着残腿,穿梭于千家万户,义务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先后用坏了16支拐,3辆自行车,每年还要搭上通讯费、打印费、交通费等近千元,有时还要承受来自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和误解,他有曾有过彷徨和困惑,但他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和退伍军人良好的素质,实现了人生最完美的追求。
回顾30多年的调解之路,李洪华历历在目……
1980年12月,天寒地冻,大雪茫茫,60多岁的力本屯村民王某外出办事,不慎摔断了右腿,躺在床上不能动弹。两个儿子与他同住一个院里,却对父亲不闻不问。老伴没钱送老头去医院,又不敢去说儿子的不是,只能躲在没人的地方,偷偷地抹眼泪。村里很多人都看不下去,但碍于是父子之间的矛盾,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把谁说重了,都有可能得罪父子一家人!没人愿意出面调解。李洪华听说后,不顾雪深路滑,拖着伤腿、拄着拐杖,去做王某两个儿子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向他们讲述父母当年如何千辛万苦抚养他兄弟成人,如何东借西凑为他们订亲结婚,如何操心费力地为他们建房修屋。并对兄弟二人说,你们兄弟都已成家立业,有妻有子,眼看老父亲摔断腿后痛苦不堪,却不尽丝毫赡养义务,如何对得起父母的养育之恩?街坊邻居会如何看待你们兄弟?将来你们的孩子大了,问你们当年是如何孝顺爷爷奶奶的,你们又如何回答?兄弟二人听了李洪华的话,不禁羞愧满面,当天就把父亲送进了医院,并轮班精心照料,直到父亲伤愈出院。这是李洪华第一次为乡亲们调解家庭纠纷,没想到大获成功。看着王某父子重归于好,一家人和和睦睦,李洪华心里比喝了蜜还甜。
初战告捷,更加坚定了李洪华为乡亲们调解矛盾纠纷的决心和信心。此后,他大打“亲情牌”、“邻里牌”、“道德牌”,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接连调解了十几起邻里矛盾纠纷,都获得了成功。
然而,凡事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接下来的一次调解却泼了李洪华一头冷水!
1982年5月,力本屯村村民程相荣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李洪华听说后,主动上门调解,当事人对他那一套邻里之间应加强团结、相互谦让之类的说辞却并不领情,坚持要依法办事,让李洪华拿出依法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法律依据。李洪华因对法律所知无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悻悻而归。
李洪华意识到,调解农村矛盾纠纷,仅靠一腔热情是不行的,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从此,他托人买来《法律法规汇编》、《人民调解》等大批法律书籍,自费订阅了《法制日报》等报刊杂志,开始刻苦自学法律知识,逐字逐句推敲。有不懂的地方,就向乡司法所工作人员请教,有时还专门乘车去定陶、菏泽等地,向上级司法机关和律师请教依法调解的具体问题,并结合报纸、杂志上的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学以致用,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
有了法律知识作后盾,李洪华的调解能力大大提高。1996年春,力本屯村村民秦兰银在给秦海江装车时,不慎从四米高的大货车上摔了下来,导致右上肢和左下肢骨折,当即被送往定陶县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来,双方因医药费和后续治疗费产生纠纷,秦兰银家人请李洪华从中调解。李洪华经认真走访双方当事人和在场人员,了解到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后续治疗费方面,就依据《劳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耐心地做雇主秦海江的工作,并明确指出,向伤者支付后续治疗费是他应尽的责任,如果不接受调解,伤者可以依法起诉,届时就没有了任何变通的余地。秦海江经再三权衡,最终同意接受调解,向伤者支付了7万元补偿金,双方对这一结果都很满意。
农村矛盾多是一些摆不上桌面的农家小事,但在李洪华看来,农村矛盾无小事,即便是婆媳斗气、邻居吵架、夫妻斗嘴,万一处理不当,就会造成矛盾转化,演变成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但影响了邻里和睦,而且有可能发展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所以,不论大事小事,只要李洪华参加调解,总是打起十二分精神,全力以赴。
1996年深秋,力本屯村村民李某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后来发展到打架闹离婚。女方娘家来了十几口人,找男方评理,李害怕挨打,一个人跑到七八里外的张湾鱼塘去住。后来,女方要把嫁妆拉走。李洪华听说后,立即赶到李的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女方及其娘家人的工作,通过讲法律、说案例、摆道理,终于劝走了女方家人。之后,李洪华连续12天14次来回奔波于双方之间,不厌其烦地劝双方不要固执己见,各自退让一步,早日重归于好。最后一次从张湾鱼塘回来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小雨一直下个不停,路上又湿又滑,李洪华一不小心,摔倒在路边的水沟里,自行车砸在他本就残废的右腿上,疼得他满头冒汗。回来后,他在床上一躺就是三个月。三个月后,刚刚能下床走路,李洪华又拄着拐杖走出家门,像往常一样为乡亲们调解纠纷。
乡亲们说:“洪华可真是个大能人,方圆十里八村的大事小事、矛盾纠纷,只要找到他,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李洪华热心调解工作,为邻里乡亲排忧解难,广大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2000年3月,村“两委”换届,李洪华被群众推选为村委会委员兼村调解委员会主任。2006年2月,马集镇成立司法调解中心,李洪华又被聘为首席义务调解员。
李洪华进了村委班子并担任村调委会主任以后,身上的担子更重了,工作也更加忙碌,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了。他通过认真学习中央、省、市人民调解文件精神,及时给自己“充电”,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在全村实行早防细排、联调快调、常抓抓实的工作路子,将工作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调解矛盾纠纷的效率越来越高,被誉为“全能调解员”。
2008年初,力本屯村民程某在为镇里的客运站建房子时,不慎被横穿楼房的高压电击倒,当即从七八米高的楼顶上摔下来,不治而亡。程某上有80多岁的老母,下有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其家属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而承包客运站的三个承包人张某、李某、蔡某却互相推诿,都不想承担责任。程家在当地是个大家族,族中兄弟子侄众多,许多人拿着棍子铁锨,把大队部围得水泄不通,眼看就要发生大规模械斗。李洪华听到消息,马上赶到现场,劝双方克制情绪,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程家提出索要30万元赔偿,三个承包人表示拿不出这么多,如果程家坚持不退步,三人宁愿到法院打官司。李洪华劝了这个劝那个,摆事实,讲道理,向双方阐述有关法律规定和各自在这起事故中的责任和义务,一连三天三夜没合眼,终于做通了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三个承包人向死者一次性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等共计10.5万元,此事就此了结。
马集镇糠醛厂租赁力本屯村21亩土地,2001年,由于该厂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老板周某借机溜走,致使拖欠群众租赁费无法兑现,有人借机鼓动群众上访。情绪激昂的村民们聚集在厂门口,纷纷大声叫喊:“拿不到钱说什么也没用,村里不为我们作主,我们就去镇里、县里告状!”有的村民甚至把三轮车都开到了村口,矛盾一触即发。李洪华听说后,立即赶到现场,对大家说:“请大家不要闹,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你们先回去,我帮大家协调解决。”李洪华的真诚打动了在场群众,除各户留下一名代表外,其余人逐渐散去。后经几番周折,李洪华与周某取得了联系,最终通过变卖资产、重新发包等方式,迅速还清了拖欠群众的租赁费,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30多年来,李洪华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无私、无畏、热心、公道,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为党和政府分忧。乡亲们都说:“洪华可真是个大能人,方圆十里八村的大事小事、矛盾纠纷,只要找到他,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司法所长王奉柱说:“力本屯3000多人的大村,还有集贸市场,人多事杂,很少发生治安事件,得益于李洪华等人的法律宣传。”
李洪华从小在农村生活,亲眼目睹了许多乡亲因不懂法而铤而走险,酿成大祸,追悔莫及,深知普及法律知识对于乡亲们有多么重要。因此,在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他还把宣传法规政策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把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作为预防农村矛盾纠纷、增强调解效果的有效途径,经常利用春耕前后、夏秋两收、春节期间等闲暇时间,采取制作法制宣传栏、编辑黑板报、案例宣传、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富民政策,普及法律知识。
为了把枯燥难记的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李洪华还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积累的调解经验,编写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化解矛盾“七言诗”,印成小册子,免费发到群众手中。这首不起眼的“七言诗”,为此后力本屯村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1991年7月,力本屯村村民丁大娘因病卧床一个多月,两个儿子却像没事人一般对老娘不管不问,演起了一部现代版的《墙头记》。李洪华听说后,就拄着拐杖找到老人的两个儿子,拿着“七言诗”小册子,让他们对号入座,并从他们小名为何叫“难活”讲起,谈起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老娘如何省下野菜把他们养大的事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对他们郑重言明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利害,说得两个儿子痛哭流涕,当天就争相把母亲接到自己家里,日夜守护在母亲病塌前,为母亲拿药打针,添衣掖被,儿媳们也争着为婆婆喂水喂饭,端屎倒尿。丁大娘感激得逢人就说:“俺儿子和媳妇能像今天这样孝顺,多亏了洪华!”
李洪华坚持义务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将民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不仅受到全村群众一致好评,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从2003年开始,马集镇借鉴李洪华的成功经验,在全镇39个村庄中选聘了268名群众基础好、社会威望高的村民作为本村调解员,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后来又将这一做法推广到全县。
为了使广大基层调解员掌握更多的调解技巧,提高他们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李洪华还在县人武部、综治办、司法局等职能部门支持下,对全县农村调解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向大家无私传授自己多年来的调解经验和心得。如今,经他培训的447名基层调解员大都走上了工作岗位,先后有82人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人民调解员”,成为调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稳定农村社会治安和创建文明村庄发挥了积极作用。
退伍军人郝以军说:“多亏了洪华啊,要不我们还‘转不过弯来’,给政府添着麻烦呢!”
在义务为群众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李洪华还尽其所能,为广大复退军人和残疾人士排忧解难,并多次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退伍军人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帮助,使他们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成为艰苦创业的典范。多年来,他先后帮助21位复退军人和17位伤残人士解决生活困难和矛盾纠纷,被誉为复退军人和伤残人士的“贴心人”。
力本屯伤残军人郝以军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回乡后被安排在定陶县四棉厂工作,后因单位不景气而下岗。郝以军身有残疾,家里又没有地,生活非常困难。李洪华听说后,主动找到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向他们陈述郝以军家里的困难,请求政府给予相应的照顾。在李洪华的积极努力下,镇里从2003年起,每月发给郝以军等伤残下岗军人70元补助金,村里还重新分给郝以军一口人的土地,帮他暂时渡过难关。后来,李洪华又积极为郝以军联系贷款,帮他开了一个轧面条的小门市;2004年,郝以军在李洪华的帮助下,又在村里开了一个洗澡堂,日子越过越红火。郝以军逢人就说:“没有洪华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
蔡楼村伤残军人袁增奎从定陶县一棉厂下岗后,长期找不到工作,情绪非常低落。2004年11月,李洪华特地来到袁增奎家里,对他说:“你有文化,又经常走南闯北,为什么不去做生意?”袁增奎表示自己不知道干些什么好,李洪华就利用自己熟人多、人缘好的优势,积极帮袁增奎寻找生意路子。后来,袁增奎在李洪华的指引下,到濮阳贩卖粉条,没过多久,生意就走上了正轨。目前,袁增奎在濮阳除经营粉条、粉皮等家乡特产之外,还搞起了副食品批发,生意越做越大。30多年来,在李洪华的引导帮助下,先后有38名复退军人走上了自强自立的道路,融入到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中。
李洪华坚信:一家有事百家管,一人有难大家帮,这既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也是一个伤残老兵践行宗旨应有的思想觉悟,更是为军人荣誉增光添彩的任务所系。
32年来,他先后义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解民事纠纷126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履行协议率在96%以上,避免诉讼率100%,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采访结束时,笔者问李洪华:“30多年来,你义务调解矛盾纠纷,从没收过群众一分钱,还要为调解对象垫钱,有时还被人误解、嘲讽,究竟图个啥?”李洪华说:“我啥也不图。只要我的付出能维护家庭和谐,赢得群众满意,促进社会稳定,我就觉得自己值了!”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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