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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一手机经销商不正当有奖销售被罚10000元
中国菏泽网消息
买一部不到千元的手机,就有机会中价值28000元的小轿车,这样的好事你想没想过?这样的促销方式的确很诱人!本想设个大奖吸引消费者,谁知“奖品”变“罚金”。近日,鄄城一手机大卖场擅自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鄄城县某手机大卖场为增加手机销量,在其店内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凡是在活动期间购买手机的消费者均可当场摸奖一次。其中一等奖奖品是一辆全新的比亚迪小型轿车,新车市场价值28000元。如此丰厚的奖品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购买,活动期间该卖场销售了70部手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第(三)项“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和《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及第二款“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该手机大卖场设的最高奖项超过5000元,已构成从事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鄄城县工商局在调查取证后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有奖销售活动,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手机大卖场处以10000元的罚款。(张翠华
武亚非)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