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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30元,符合条件者即日起可申请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亚伟)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及省民政厅、财政厅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向部分烈士子女定期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此次补助对象的范围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通过逐级审核的人员,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张榜公布。
据了解,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地方政府还可通过增发补助金或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下一步,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责任编辑:正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