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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追回货款退还企业.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邵明洁)近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将县某公司被业务员职务侵占的256万元上门送还其公司。2005年至2009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担任某公司业务员期间,于2006年5月12日,私自注册北京夯诺绝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2007年申请为一般纳税人资格,向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北京佳盟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北京华达燕捷圣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销售其公司生产的玻璃夹砂钢管,并开具发票,货款收回后,被张某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256万元,用于其生活开支和购买商品房之用。
其公司多次向张某催缴货款,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将收回的货款交回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成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企业报警后,立刻组织专案组分析案情,并且多次赴北京、河南等地调查案情,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将其侵占的货款追回,退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