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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将至 学生安全意识不能“放假”

2015-06-18 17:11:31  来源: 中国菏泽网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孙安琪 范卉蕾)为切实做好全市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日前,菏泽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市教育局在《通知》中对各县区、各学校暑假防汛期间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在放假前,各县区、各学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面梳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期限整改到位,假期期间,对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坚决停用或拆除,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设施,予以整改加固,保证安全使用,并要加强对学校贵重资产和物品保管,防止被盗案件的发生。
   在暑期防汛期间,各县区、各学校还要高度重视雨季防汛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好防汛预案,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汛期安全、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用电及消防安全、正确合法上网、交通法规常识、防溺水常识等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建立假期家校对接机制,落实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中的要求。另外,学校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暑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确保师生暑假生命安全。
   暑假临近,许多中小学生在思想上已经迫不及待要放松自己。在此,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在假期里,心情可以放假,但是安全意识不能“放假”,特别对于喜欢游泳的学生,要到正规游泳馆,在教练的指导下学习游泳,所在区域没有游泳馆的,要在家长的陪护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附近有所了解的浅水区域进行游玩。另外,在暑假期间外出乘坐交通工具时,要选择正规、安全的交通工具,过马路时不要跨越城市道路交通护栏,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心情放松的同时,时时不忘安全,使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轻松、多彩的假期。

 

(责任编辑 羊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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