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用好粮食收购政策尽心尽力帮助农民增收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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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用好粮食收购政策尽心尽力帮助农民增收

2016-05-31 10:41:45 来源:中国菏泽网

 ——菏泽市粮食局局长张志华解读夏粮收购政策

 粮食工作肩负着“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引路、为粮安尽责”的责任。我市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种粮农民利益,做好我市的夏粮收购工作,具体有哪些利民为民的政策及举措,近日,本报记者专访了菏泽市粮食局局长张志华。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将“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放在农村工作的首要位置,并提出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粮食安全二十字方针。粮食工作与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粮食局作为粮食主管部门,请您介绍一下主要职能有哪些?

  张志华:主要有七大职能:一是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二是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三是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四是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五是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六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物流、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七是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工作。

  记者:刚刚介绍了粮食局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障地方粮食安全。请问,如果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如何保证市民有粮买,买得起质量、卫生符合要求的粮食呢?

  张志华: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应急保供工作,成立了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制定了《菏泽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市直十多个部门,相互协作,各负其责。我局在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粮食稳价保供工作,建立了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落实各相关科室职责,细化和完善稳价保供预案,确保粮稳民心。

  记者:粮食收购有哪些方式?

  张志华:粮食收购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最低收购价收购。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下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国家从2004年开始实行小麦和稻谷最低价收购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由国家指定的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停止最低价收购。另一种是市场收购。粮食经营企业(除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加工企业和粮食经纪人随行就市收购,哪里贵就可以到哪里卖。农民朋友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收购方式。

  记者:请谈谈我市夏粮生产收购形势。

  张志华:我市是全省重要的小麦主产区,小麦产量占全省小麦总产量的1/6以上,占全国小麦总产量的3%以上。据粮食部门调查汇总,今年全市小麦播种面积为946.45万亩;预计单产448.34公斤/亩;预计总产为84.86亿斤,与去年相比,面积基本持平;单产增加10.78公斤/亩,增幅为2.8%;总产增加2.1亿斤,增幅2.6%,预计今年又将是一个丰收年。

  受国内宏观经济、产业环境及产业政策变化的影响,国内麦市产业链各环节经营主体生存艰难。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入市谨慎,等待观望情绪浓重,而种粮农民急于售粮愿望强烈,很可能出现扎堆售粮的局面。面对复杂的收储形势,今年夏粮收购任务异常艰巨。如何确保种粮农民“有粮卖得出”,在菏泽辖区不出现“卖粮难”,是摆在菏泽各级粮食部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现实问题。在整个夏粮收购过程中,我们尽量做到一个“稳”字,稳市场、稳秩序、稳预期。无论政策性收购还是市场化收购,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既不拒收、压级压价,也不能抢购、哄抬价格。只有保持良好的收购秩序,才能保证4个月的政策性收购善始善终,才能保证种粮农民利益不受损,收购企业有效益。

  记者: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张志华: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山东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时间由省政府宣布启动,预计时间为6月上旬至9月30日。

  记者:前几年我市小麦托市收购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请问在收购中我们有哪些主要经验?

  张志华:我市自2006年实行小麦托市收购以来,在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下,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累计实现收购托市小麦156.23亿斤,占全省收购总量的49.77%,农民从托市收购中增加收益近10亿元,达到了“政府、农民、企业”三满意。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了“三个注重”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是注重宣传发动。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党政领导干部、种粮农民、托市收储库点和其他粮食经营主体为主要宣传对象,以多种媒体、多次会议、收购现场、村组农户等为宣传载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介,对收购时间、价格、标准、品种、依质论价、托市要求、多主体入市等政策操作的各个方面实施立体化宣传。同时公布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使托市收购政策深入人心。

  二是注重政策执行。及时召开小麦托市收购工作会议,迅速启动《预案》,建立组织,落实措施。夏收期间,国家粮食局、山东省粮食局、中储粮山东分公司领导分别来我市调研,市领导也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亲赴收购现场检查收购工作,听取农民、粮企意见,对我市的小麦托市收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各地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和各级领导的要求,确保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市夏粮收购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委托收储库点负责人座谈会,统筹协调小麦收购相关事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小麦托市收购工作,主动协调收购中的矛盾,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切实发挥各自职能,协调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金融系统及时调度资金,确保了收购资金的及时供应;粮食部门对售粮农民的咨询及时予以解答,对售粮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予以查处。

  记者:眼下,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市小麦收购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张志华:根据目前市场测报的小麦价格每市斤在1.18元左右,随着小麦的收割,估计价格会有所下降,启动托市的可能性存在,但小麦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还要看收购时小麦价格情况。《预案》规定,在预案执行时间内,“当粮食市场价格下跌到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分公司会同省级价格、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及时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中储粮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启动预案”。

  记者:2016年收购小麦最低收购价是多少?

  张志华: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民”,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仍为每百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记者:您刚刚说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能进一步解释一下吗?

  张志华:是的,农民自己将粮食送至委托收购点,就可以享受最低收购保护价待遇。我市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第一批初步确定为20个,每个县区都有。我们在收购现场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放心粮”;并按照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入库工作,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同时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

  记者: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在业务流程上有什么新变化?

  张志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委托收购库点都运用了收购“一卡通”信息化系统,实现了电子开票,进一步规范了收购行为。二是为了方便农民售粮和保障资金安全,统一推广非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方式实现了资金实时入账、随时支取,提高了结算速度,确保了资金安全。请广大售粮农民积极配合,在售粮时随身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

  记者:夏粮收购在即,请问市粮食局在收购前做了哪些基础工作?

  张志华:一是积极做好仓容准备。自去年托市收购结束,我市各级粮食部门积极分析市场行情,加快新建和维修提升仓房的进度,争取新增仓容尽快投入夏粮收购;同时,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加大“去库存”力度,最大限度地腾空仓房,我市率先破解仓容紧张问题。新麦上市之前,我市可用仓容达到50多亿斤,完全能够满足我市夏粮收购需要。二是提前开展收购库点核查。1月27日,市粮食局与中储粮、农发行联合开展托市收购库点的申报与核查。4月11日,汇总上报全市可以参与托市收购的企业名单。5月19日,市粮食局、中储粮、农发行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第一批参与托市收购的20个库点,遍布全市各县区。三是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类企业现已准备清理筛305台,输送机800台,电子磅秤174台,塑料布、通风管、通风离心机等储粮物料均已准备就绪;以各种方式培训保管、检验等各类业务人员658人次;农发行根据收购需要已筹措好资金60亿元,做到钱等粮;安装好“一卡通”系统,做好预案启动的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

  记者:小麦是如何分类的?质量标准有什么要求?

  张志华:小麦根据种皮颜色分为白小麦和红小麦;小麦根据硬度指数分为硬质麦和软质麦。所以白小麦可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硬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白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红小麦分可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硬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低于60,软质红小麦的硬度指数不高于45,其种皮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均不低于90%。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小麦均为混合小麦。

  三等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是4分/公斤。

  记者:收购过程中,小麦是如何计价的?在农村听到有些村民反映,一些粮食收购点的收购价格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保护价,如何解释?

  张志华:一些农民朋友可能对国家规定的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理解有偏差,它是指达到规定标准指标的小麦价格。对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一般应通过整晒整理,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进行收购,但收购点为了方便农民售粮,按照规定采取升斤扣量进行结算。国家收购小麦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即以容重定等,以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含量作为升斤扣量的依据,如《小麦》标准中规定:三等小麦水分含量≤12.5%,杂质≤1%,不完善粒≤8%,达到这一标准的小麦收购价是118元/百斤。

  记者:很多农户将粮送至收购点觉得路途远不方便,都是等着收购人上门来收购的,请问是不是任何人和单位都可以到农户家中和市场上收购粮食?

  张志华: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粮食收购经营的,必须取得由粮食局核发的粮食收购许可证,才可以收购粮食。为了方便农民售粮,农民经纪人队伍可以到农户家中收购粮食,再卖给粮食购销企业,从中赚取一定的劳务费,收购价格一般低于到点价每市斤几分钱。

  记者:最低收购价粮食的粮权属于谁?如何销售?

  张志华:《预案》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粮食,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或抵(质)押”。关于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问题,《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粮食由国家有关部门合力制定销售底价,通过全国粮食统一竞价交易平台公开竞价销售”。

  记者:刚才讲到执法检查,请您谈谈下步如何开展粮食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呢?

  张志华:我们根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粮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

  记者:“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粮食市场的监管,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了。

  张志华:确实是这样。根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我们首先督促检查各粮食收购点及时公布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最低收购价格、违法举报电话;其次对未公布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的行为,压级压价行为,未及时报送收购统计报表的行为进行查处;第三,对经调查核实的粮食收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的监督举报电话:5335826。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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