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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占10%

2016-06-28 10:33:05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人社部近日发布了 《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同志对其中涉及公务员的统计数据进行了解读。

  问:《统计公报》公布,截至2015年底,全国公务员716.7万人,这里的公务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对这一数字应该如何理解?

  答: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公务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的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财政供养人员的范围比较宽泛,除了公务员,还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是教师、医生和科研人员,国家财政每年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问:公务员队伍是否存在 “官多兵少”现象?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干部管理实际工作中,我们把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的公务员按照领导干部来管理。2015年,这些人员约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10%。因此,公务员队伍不存在“官多兵少”的问题。

  问:公务员是否存在“离职潮”?

  答: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公务员队伍总量是基本稳定的,辞职的数量有所增长。2015年公务员辞职不到1.2万人,约占公务员队伍总数的0.2%,这个比例是在正常范围内的。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是公务员队伍正常流动现象,有利于补充新的力量、增强队伍活力。

  

(责任编辑: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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