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李英 记者 郑华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郓城全县范围内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危险区、采煤塌陷区的周边和路口,均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或防护措施。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郓城明确要求,凡因建设、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造成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保护和治理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各矿山企业切实做好警示标志牌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警示标志牌完整,凡原有警示标志牌出现损毁的,要重新补设;凡字迹不清的,要重新刷漆喷字,确保警示标志牌字迹清晰醒目。今后新发生或者发现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补充设立新的警示标志牌。
(责任编辑: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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