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12月2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段伯汉主持会议,副主任赵传山、汤建梅、丁志刚、孙忠生,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闫剑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并作出了有关决议;表决通过了 《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食品安全专题调研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城市管理工作视察反馈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对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安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代表问卷投票、部门抽签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投票3个步骤,本次会议确定了2016年度票决事项,分别为市政府关于对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全面改薄”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情况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6项审议(反馈)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将对上述6项票决事项进行满意度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