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市民刘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反映,“3·15”就快到了,想了解下当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进行投诉?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投诉分为纠纷发生地或商品生产地(异地)两种情况:一是向纠纷发生地消协进行投诉。适用于消费者有购物凭证,有明确的被投诉对象 (经销商);二是向商品的生产地消协进行投诉。适用于消费者无购物凭证或找不到经销商的,消费者可以委托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或本人直接向商品生产地消协投诉。
无论哪一种投诉,消费者都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具体包含以下内容: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有关证据。消费者要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或使用商品实物以及受损害存在的因果关系等。
记者 黄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