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诉”让群众直面庭审现场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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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诉”让群众直面庭审现场

2017-03-14 09:46:49 来源:中国菏泽网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日前,一起交通肇事案在牡丹区马岭岗镇程楼行政村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的悔罪声,把平时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一幕搬到了社区群众的家门口。
   庭审结束后,刚刚走出旁听席的张大爷告诉记者,“七十多岁了,现场看打官司还是第一次,整个过程让咱心服口服。”“今天在村委会开庭,让村民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老百姓守法意识强了,我们的工作也就好开展了。”村委会主任程效胜表示。
   据了解,这次庭审活动是由牡丹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发起的。该院公诉科作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工作中结合办案实际,创新推出“社区公诉”模式,此次庭审,就是一次成功实践。
   牡丹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桑丽告诉记者,在办理牡丹区胡集镇一村庄内多户青山羊被盗案时,犯罪嫌疑人由于健康问题,不符合羁押条件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部分群众不明真相,对案件能否公正处理众说纷纭,有的表示要去上级政法部门讨说法。公诉人员了解情况后,会商法院采取了“社区公诉”模式,让群众直面庭审全过程,消除了群众猜疑,增强了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牡丹区吴店镇一靠近河流的村庄,村民拉河堤土方建房的现象普遍,但多数村民并未意识到其行为性质。公诉人员通过协调法院,在案发村庄的村委会对一起性质较为恶劣的盗土案公开审理,周边村庄的群众当场认识到了行为的严重性,此后再未发生过一起盗土行为。
   “公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责无旁贷。”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介绍,自2016年1月开展“社区公诉”办案模式以来,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共在乡镇村委会、检察室、法庭等地开展讯(询)问、庭审17次,消除矛盾隐患70余件,收到群众锦旗、感谢电话、短信120余次,增进了社会和谐,提升了检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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