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仝志华)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获悉,为进一步确保菏泽市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直属大队已在城区一些路段安装禁停标志,3月13日起,开始对违法停车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罚。
安装禁停标志的路段为:长沙路全段;武汉路全段;光明路全段;南京路全段;郑州路全段;济南路全段;淮河路上淮河路广州路口至淮河路上海路口;长江东路铁路桥至上海长江路口;八一东路上八一路广州路口至八一路济南路口;丹阳东路上丹阳路长沙路口至丹阳路济南路口;中华东路上中华路广州路口至中华路济南路口;巢湖路上巢湖路长沙路口至巢湖路济南路口;太湖路上太湖路广州路口至太湖路济南路口;黄河东路上铁路桥至上海黄河路口;广州路上黄河广州路口至闽江路广州路口;钱塘路上钱塘路广州路口至钱塘路济南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