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记者接到定陶区马集镇刘庄村村民刘先生打来的电话,反映老屋漏雨,想要翻盖,马集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却要收费,否则,就不让盖房。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记者在现场看到,刘先生的住房已经夷为平地,地槽已经挖好。
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房子已经建了25年了,是砖混结构,因为当时家里经济条件差,房子建得质量也不好,去年就开始漏雨,房顶漏了一个大洞,没法再住了。现在,他和妻子、上初三的女儿、6岁的儿子,和年过70岁的父母挤在老式的旧居里,实在不是办法,就想着翻盖一下老屋。谁知地槽已经打好了,镇政府却来了人不让盖,说得向镇里缴5000元钱。刘先生不明白,这是收的啥钱?可是不缴却不让盖。刘先生说,村里凡是盖房子的村民都缴了钱,东边的邻居翻建老屋时,镇里也是不让建,缴了4000元后就让建了。
在刘庄村的四周,记者看到不少新建的房屋,有建在耕地里的,有建在村头荒地里的,也有翻建的。村民们告诉记者,只要缴钱就可以建。记者电话联系马集镇里的一位领导同志,该领导同志说,让他建就不孬了,不缴钱可不行。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有关部门的同志。市城乡建设局村镇科孙科长说,在自有宅基地建两层以下的自住房屋,不应收取任何费用,因为没有任何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张九献说,在自有宅基地建房,办宅基证时收取10元工本费,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是耕地内不允许建房。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