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近日,交警部门公布了今年以来被终生禁驾人员名单,4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2人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据介绍,2016年7月10日21时许,李某驾驶轿车在郓城县东门街将一名行人撞伤,伤者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查,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0.4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临界值,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判决,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今年2月23日,市交警支队对李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人员,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