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良娟 常鲁燕 )6月1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全面深化法治菏泽和平安菏泽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近日,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在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全市形成“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实施方案》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可由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律师辅助人员、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具有法律类从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及退休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要到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将分阶段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为先行试点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为稳步推进阶段,2018年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