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打响城市管理“第一枪”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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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打响城市管理“第一枪”

2017-06-15 09:10:15 来源:牡丹晚报

  6月14日,我市城管、公安、城乡执法、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开展户外广告及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专项整治。这是我市近期安排部署的市区城市管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预计在8月底前,市区近4000处违规户外广告将全部拆除。

  

  市区打响城市管理“第一枪”

  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整治户外广告及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将建长效管理机制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邵建国

  多部门联合行动,沿街逐一拆除违规户外广告

  6月14日8时30分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牡丹区大队、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特巡警大队、牡丹区城乡执法大队、牡丹区东城办事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带领百余名工作人员在建设大厦附近集结,沿太原路自南向北依法展开户外广告及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专项整治。

  在建设大厦北侧不远处路西,一家网吧的招牌设置不符合规定,联合执法人员调来了大型机械依法予以拆除。

  在被拆除招牌网吧的北侧,一家门店的广告牌架竟长达10余米,也不符合设置规定,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联合执法人员随即予以拆除。

  在当日的整治行动中,由于前期宣传工作到位,大多数违规户外广告设置业主比较配合。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解到,菏泽开发区和菏泽高新区的城管、公安、城乡执法、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也已着手开展户外广告及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专项整治。

  存安全隐患或影响市容的,限期整改或修复

  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户外广告及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专项整治的通告》,此次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市长城路以南、昆明路以东、南外环路以北、上海路以西,主城区16纵13横等29条主次干道,总量近4000处;整治内容为:道路两侧违规设置的门头广告、楼体广告、楼顶广告、霓虹灯字体广告、灯箱、指示牌、大型立杆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通告”要求,门头广告按照一店一招、上平下齐原则,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不得多层设置,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设置标准的予以拆除;规范霓虹灯广告;清除墙体喷绘广告和悬挂广告;清洗建筑物玻璃幕墙,粉刷破旧建筑物墙体,清除各类建筑物、公共设施上张贴、喷涂、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悬挂商业宣传条幅,现有商业宣传横幅一律清除;规范大型立杆广告,对未经审批或不符合设置标准的予以拆除。

  经审批许可设置的门头广告、霓虹灯广告等各类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破损残缺影响市容的限期整改或修复。

  8月底前治理完毕,检查验收后将建长效管理机制

  据悉,此次户外广告治理行动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之后将进行检查验收。市、区将分别组织人员对路段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同一路段存在3处及以上未治理到位的,认定为不合格,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验收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通告”要求,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整治工作,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劝导工作,坚持文明执法;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公安部门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清除。要健全户外广告及沿街建筑物外立面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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