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为实体经济“减负”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成本,日前,《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出台,通过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手段,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为实体经济向好发展“保驾护航”。
在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意见要求,市发改、财政、国资、金融等部门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持实体经济企业流动性合理充裕,降低企业的融资中间环节费用,要创新抵(质)押融资方式,大力发展债券和股权融资,积极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在规范我市各民间融资行为的同时,积极引导我市的实体经济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在合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意见明确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 “营改增”试点,并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加强经信、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同时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
在降低企业用人用能用地成本方面,意见明确规定,我市将规范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城镇落户门槛。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新能源领域改革的同时,逐步健全完善我市的企业用地制度,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多元化供应机制。
为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意见明确规定,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物流业发展条件和环境,加快推进智慧物流体系和智慧物流工程建设。加强公路收费及货物运输环节收费管理,进一步落实完善公路收费政策,规范货运价格管理。为切实降低企业通关成本,逐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努力提高通关效率。